《天方性理》是中国伊斯兰教的哲学著作。书中主要内容论述了伊斯兰教关于宇宙起源、“大世界”(天)与“小世界”(人)、性与理之间的关系。其理论基础是以伊斯兰教“凯拉姆学”(即认主学)为主,融合了苏菲派哲学思想的“神智论”、“人主合一论”、中国宋明理学的性理论与传统儒学的社会伦理思想,其理论核心是“三一论”,即“真一”独一无偶,造化天地万物、主宰天地万物。“数一”是由“真一”经过“先天理化”而产生的元气、阴阳、四元(气、火、水、土)三子(金、木、活类)、天星、地海、金石、草木及人类。“体一”是人通过认识自身,认识客观世界而达到认识“真一”。在论述中,作者以“真一”比附理学的“理”,以“数一”和“体一”比附理学的“性”。理学认为“理”或“天理”是最高范畴,系宇宙万物的本原,而作者则认为理之上犹有“真一”。“数一”、“体一”都来自“真一”。突出了伊斯兰教的“认主独一论”,从而构建了中国伊斯兰教的宗教哲学体系,也扩大了性理学说研究的内容和范围。该书自康熙四十九年,由黑鸣风等在宁波刻印,后有成都刊本、昆明刊本及马福祥刊印本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