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八四O年至一二一二年,西迁回鹘在原唐朝的北庭和安西两都护府所辖的大部分地区,即现今我国的新疆北部和南部与苏联的吉尔吉斯、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东南部和乌兹别克斯坦东半部这一广大地区建立了一个强大的王朝一一喀喇汗王朝。它存在时间长达三百七十二年,是我国维吾尔族在历史上建立的第二个王朝。
喀喇汗王朝统治时期,是中亚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维吾尔族以及突厥语的某些游牧部落开始并完成了由游牧生活向定居农业生活的过渡,随着这种过渡的完成,封建制度在中亚地区得到了普遍的确立。
喀喇汗王朝采取的一些政策对中亚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使封建经济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社制的残余受到有力的冲击,原来的氏族贵族的“迪杭”土地所有制为“米尔克”土地所有制代替。这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是一种进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