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命论”的错误之处是否认了真主的公道,因为真主创造人的行为,继而又加以惩罚或奖赏,这是不公道的。“自由论”的错误是否认了真主对人类的绝对权力,所以这两种观点都是不正确的。
最正确的是什叶派的伊玛目萨迪格所说:“前定即不是“缩命论”,也不是“自由论”,而是介于二者之间。”他们的主张与逊尼派所主张的一样,逊尼派也认为人的行为,即来自自己的意志和选择,同时也受到真主的定夺。
最后我很高兴在这本书的序中写一些能够使逊尼派和什叶派相互团结的东西,求真主佑助,以后能专门写一本联合两教派的书籍,实际上,逊尼派和什叶派的目的和本质都是一样的,只是方法不同而已。
开罗语言学院阿拉伯语教授
哈米德,哈夫尼,达吴德
1961,11,25于开罗